近日,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氢气运输设备购置支持措施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申报条件:在本地注册并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从事高压气态 、固态储氢 、低温液态氢气运输相关资质 。氢气运输设备办理《道路运输证》 日期在2025年 1 月 1 日之后 ,且经营范围为2类1项。 全文如下: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氢气运输设备购置支持措施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攀办规〔2025 〕2 号 ),现就氢气运输设备购置支持措施奖励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地注册并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从事高压气态 、固态储氢 、低温液态氢气运输相关资质 。氢气运输设备办理《道路运输证》 日期在2025年 1 月 1 日之后 ,且经营范围为2类1项。 二、申报要求 有关企业按照申报通知 ,于12月4 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道路货运科 陆昱竹,联系 电话 :0812—2262508 附件: 1. 申报资料清单 2. 真实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7 日 附件 1 申报资料清单 1. 资金申请报告; 2. 真实合规性承诺书; 3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复印件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4.氢气运输资质及设备相关复印件(包括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购置运输设备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 ;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5.未尽事宜 ,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附件2 真实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 ,并对申报提交的所有材料 (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 )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 3 年未发生偷漏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 目 ,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未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 ,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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