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近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技术创新方面。重点推动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固态储氢材料及装备、氢燃料电池成套设备、氢能汽车、氢能备用电源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争创国家级科创平台,保持核心技术国际领先。

产业培育方面。积极引培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区,促进氢能产业“制储输加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本地化生产并鼓励出口。到2027年氢能装备及材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

示范应用方面。建立氢能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开展场景创新,促进氢能多元化、规模化、商业化推广应用。到2027年,开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建成加氢站3座。探索绿氢在工业、储能等领域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氢能产业示范应用链条。

文件还指出,持续推进“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努力攻克高效率低成本绿氢制备技术、高密度低成本固态储氢技术、高性能催化剂及碳纸制备技术、大功率长寿命燃料电池技术、长续航氢能汽车技术、柔性绿醇/绿氨等可持续燃料及绿色化学品合成以及对应的成套设备开发,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

逐步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首批在临空经济片区开通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路线,逐步拓展至氢燃料电池环卫车、渣土运输车等市政车辆;支持在机场、港口开展氢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重卡等示范应用;支持建设氢基绿色燃料加注中心,探索氢能在船舶、低空域经济飞行器示范应用。

统筹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按照试点先行、以需定供、循序渐进原则,推动绿氢项目在非化工园区布局。在机场、港口、高速、产业园等氢能应用场景丰富区域,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推动新布点加油加气站同步规划建设制氢、加氢设施建设,促进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逐步构建低成本、低碳化的多元制氢体系。与漳州、泉州等周边工业副产氢丰富地区开展合作,推动建立厦漳泉氢能走廊。发展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

政策如下: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厦发改高技〔2025〕5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落实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和《福建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2025—2035年)》政策文件,抢占氢能发展新赛道,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布局氢能产业,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技术与装备输出高地,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之城”。

技术创新方面。重点推动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固态储氢材料及装备、氢燃料电池成套设备、氢能汽车、氢能备用电源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争创国家级科创平台,保持核心技术国际领先。

产业培育方面。积极引培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区,促进氢能产业“制储输加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本地化生产并鼓励出口。到2027年氢能装备及材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

示范应用方面。建立氢能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开展场景创新,促进氢能多元化、规模化、商业化推广应用。到2027年,开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建成加氢站3座。探索绿氢在工业、储能等领域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氢能产业示范应用链条。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氢能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进“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努力攻克高效率低成本绿氢制备技术、高密度低成本固态储氢技术、高性能催化剂及碳纸制备技术、大功率长寿命燃料电池技术、长续航氢能汽车技术、柔性绿醇/绿氨等可持续燃料及绿色化学品合成以及对应的成套设备开发,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布局氢能产业创新平台。依托嘉庚创新实验室,组建氢能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投用,鼓励建设氢能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氢能优势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重大技术和关键产品攻关、中试转化、工程化应用,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依职责办理)

3.完善氢能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各创新主体参与氢能全产业链标准研制。重点围绕氢能质量、氢安全等基础标准,制氢、储运氢装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标准,交通、储能等氢能应用标准开展标准研制。鼓励参与国际氢能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科技局依职责办理)

(二)打造氢能先进制造业基地

4.引培氢能领军企业。发挥氢能产业图谱作用,精准招引氢能“链主”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强对成长型氢能民营企业的培育与服务,鼓励其与央企、“链主”企业合资合作共同拓展新业务,提升创新速度和规模化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依职责办理)

5.布局氢能产业园区。打造配套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氢能产业园区。以临空经济片区为核心,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海沧港区、同翔高新城片区、同安凤南片区等作为协同区,构建“一核引领、多片支撑、多点应用”的氢能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临空经济片区指挥部依职责办理)

(三)有序开发氢能示范应用场景

6.逐步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首批在临空经济片区开通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路线,逐步拓展至氢燃料电池环卫车、渣土运输车等市政车辆;支持在机场、港口开展氢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重卡等示范应用;支持建设氢基绿色燃料加注中心,探索氢能在船舶、低空域经济飞行器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海事局、港口局,民航厦门监管局、工信局、各区政府、临空经济片区指挥部依职责办理)

7.着力拓展多领域示范应用。支持绿氢在我市半导体、高端玻璃制造、稀土冶炼行业推广应用;探索在算力中心、5G基站等高能耗设备使用氢能备用电源;试点布设氢能离网超充站,推动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含有屋顶光伏、制氢系统、储氢系统、用氢系统的智能微网,探索培育“可再生能源+氢能制储用”一体化应用新模式,促进电能、热能、燃料等异质能源互通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依职责办理)

(四)全面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

8.统筹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按照试点先行、以需定供、循序渐进原则,推动绿氢项目在非化工园区布局。在机场、港口、高速、产业园等氢能应用场景丰富区域,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推动新布点加油加气站同步规划建设制氢、加氢设施建设,促进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商务局、住建局,各区政府依职责办理)

9.建立多渠道氢源供应体系。逐步构建低成本、低碳化的多元制氢体系。与漳州、泉州等周边工业副产氢丰富地区开展合作,推动建立厦漳泉氢能走廊。发展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区政府,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依职责办理)

10.构建氢能绿色价值实现机制。依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制定清洁低碳氢能认定方法和标准,科学开展碳减排效应核算。鼓励绿氢生产企业参与包括绿电直连在内的电力市场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依职责办理)

11.积极开展氢能领域国际合作。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氢能领域国际联合研发,积极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探索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金砖国家开展氢能贸易,支持制氢装备、储氢材料及装备、氢燃料电池、氢能汽车等核心产品出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砖办、商务局依职责办理)

三、工作要求

12.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工信局、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堵点。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加氢站的批复和运营监督管理,牵头制定加氢站的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和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民航厦门监管局等分别加强氢燃料电池营运车辆、船舶和飞行器的运营和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细化政策措施,共同构建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局、海事局、港口局、民航厦门监管局、商务局等,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依职责办理)

13.加强氢能产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氢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安全技术协同发展,加强氢气泄漏检测报警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监测、预警、控制等氢能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加强企业应急能力建设,保障氢能全产业链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园林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依职责办理)

14.强化人才和金融等要素保障。依托省市高层次人才、“群鹭兴厦”人才计划等政策,促进国内外优秀氢能创新研发团队落地。鼓励通过“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运用产业引导基金、科创风投基金等开展氢能投资布局,投早投小,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担保、保险、融资等跨境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金融办,厦门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依职责办理)

来源: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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